来源:炎陵县政府门户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12-02 08:43:42 【字体大小:大中小】
11月30日,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获悉,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三有”政策,即拆旧有补偿、复垦有奖励、村组有资金,多措并举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截至目前,已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近年来,炎陵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出台一揽子惠民政策,推动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把原废旧宅基地全部纳入增减挂钩复垦区,在有效拓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指标的同时,通过流转“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让“群众得实惠、脱贫得助力、政府得效益”。
“三有”政策的具体内容是,拆旧有补偿:腾退拆除废旧宅基地、房屋能得到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拆除危旧房75元/平方米、宅基地50元/平方米、农村晒坪10元/平方米,土地复垦后仍交回百姓耕种;复垦有奖励:百姓腾退的废旧宅基地可以自行复垦,复垦奖补到农户,标准为旱地8000元/亩、林地4000元/亩;村组有资金:参与增减挂钩的村组可获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用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美化农村环境。
据悉,4年来,全县通过实施增减挂钩工作,复垦废旧工矿用地、废旧宅基地等,新增耕地553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