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日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6-17 09:12:57 作者:杨如 【字体大小:大中小】
近日,记者从天元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困难儿童救助标准提高。社会散居孤儿补助标准由1150元/(人·月)提高至12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补助标准由1600元/(人·月)提高至1700元/(人·月)。
困难儿童包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同步参照孤儿标准进行标准提标,实现“同标同保”。目前,天元区民政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保障对象的提标补发资金进行了核算,保障对象范围明确界定为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孤儿;父母因重残、重病、服刑、失联等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病的儿童。
对于已享受保障的儿童家庭,提标及补发金额将直接汇入原指定银行账户,无需重新申请。新符合条件或尚未申请的儿童家庭,请尽快携带户口本及相关父母情况证明材料(如残疾证、判决书、病历证明等),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找儿童主任或民政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