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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株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9-01 09:32:13 【字体大小:

  近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株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清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202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同步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991项,明确要求各省编制发布本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国办工作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明确省政务管理服务局牵头组织省各相关职能部门梳理了《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并对外进行了公布。同时要求各市州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司法部门审核把关,编制形成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按程序报本级政府审定,于8月31日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要求,我们组织工作专班,紧扣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节点进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经审核确认,株洲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63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由株洲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354项,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8项,市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0项,梳理形成了《株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清单》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二、《清单》制定的依据

  《清单》编制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湘政办发〔2023〕31号)等有关文件。

  三、《清单》内容解读

  《清单》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中央层面设定由市级及以下层面实施,包括双重领导管理部门、省垂直管理机构、省直部门驻地方派出机构在株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54项。第二部分为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共9项,主要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申报实施。

  四、《清单》的落实和实施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按照省政府要求《清单》发布实施后要求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对照《清单》内容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引用事项目录、填报实施清单内容。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对《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实施,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规范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


文件链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株洲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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