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06 10:02:25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出台背景
我市原执行的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出租收益金文件、已购经适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均已过期,涉及部分历史问题也需要规范解决,为保障后续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出租收益征收管理工作有依据、有标准,需制订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政策。
二、制定依据
本文件制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三、出台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由市资规局牵头起草《株洲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出租土地收益征收管理办法》,向相关市直部门、国有企业、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组织公开听证,完成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形成最终送审稿,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四章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土地收益金征收、土地出让金征收、附则四项。对市本级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在转让、出租过程中应缴纳的土地收益征收管理情形、标准、免征及办理程序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