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24 09:32:46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要素保障,激发城市创新活力与发展动力,吸引集聚全国大学生来株创新创业,将株洲打造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学生创业高地。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和株洲实际,制定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大学生创业各方关注的重点和难点,提出了8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人才引育。包括支持大学生和高校科研人员开展创新创业、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与学生共同创办企业的具体支持措施等。二是完善创业载体建设。包括创业载体应免费提供场地支持、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载体联盟”、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保姆式”孵化服务等。三是加大奖补与税费减免。包括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给予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稳岗补贴、实施税费减免等。四是强化财政金融扶持。包括设立株洲市大学生创业奖励资金、设立天使基金、在株洲高新区设立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池、降低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门槛等。五是促进成果供需对接。包括支持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动获奖项目在株洲落地转化、为大学生项目提供应用场景、引导大学生创业产品积极参与政府采购等。六是优化政务服务。包括成立“株洲市大学生创业导师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政策咨询大礼包、试点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等。七是完善生活配套。包括设立青年人才驿站,为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免费住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八是营造双创氛围。包括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活动、选树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建立人才对话机制等。
三、组织实施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与上级出台新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