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1 08:24:30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措施》围绕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难、无序焚烧管控难”的突出问题,重点支持从“收、储、用、导”四个方面抓好秸秆综合利用。“收”的方面,明确分区域分作物推广低茬收割、粉碎还田、深翻覆盖等技术模式;“储”的方面,要求构建县有转化利用市场主体、乡镇有集中收储中心、村有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用”的方面,扶持并发展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导”的方面,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培育好的典型,多渠道宣传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具体从八个方面进行明确:
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市级组织及工作机制,相关单位按职责加强指导、监管、服务,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及奖补政策。
二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和经营主体及村级组织的积极性,将任务和奖补政策落实到村,明确惩罚措施。
三是统筹资金扶持引导。明确市县两级财政给予资金奖补,鼓励金融机构为秸秆产业关键环节提供金融信贷支持。
四是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提出以就地还田为主的技术路线模式。鼓励经营主体对农机加装秸秆粉碎装置,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秸秆还田推广和农机规范作业。
五是健全秸秆收储用体系。明确县乡村加强产业布局建设收储运体系,提升收储能力。
六是加强秸秆离田利用。提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围绕全产业链条,扶持并发展一批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七是落实各类优惠政策。明确为秸秆企业依法优先办理用地手续,落实各类秸秆加工企业、产业化利用主体报建、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八是做好以堵促疏工作。明确县市区及乡镇政府及其部门职责,严格执行秸秆禁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好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