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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统计局2018年—2022年度惠企政策

来源:株洲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5-27 11:15:14 作者: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字体大小:

序号

政策干货

政策依据

责任科室

责任人

1

为表彰2020年全市新增规模服务业企业对我市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同时鼓励更多服务业企业主动申报“四上”企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92家新增规模服务业企业进行奖励。

《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株政办发〔2019〕3号 )、《株洲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株财外〔2021〕05号)

普查中心

吴敏

28681722

2

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我市“四上”企业数量,提振经济发展后劲,市政府出台了加强“四上”企业培育的10条措施,其中第4条享受财政奖励和税收支持规定:纳入培育库企业、新投产企业、新开业运营企业申报“四上”企业成功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县市区级财政负责。

《加强“四上”企业培育,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株政办发〔2019]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株云龙管综发〔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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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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