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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2022年度惠企政策

来源:株洲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10-09 09:01:17 作者: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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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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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省相关政策,2022年我市并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当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

关于服务业行业的分类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关于小微企业的界定范围,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株洲市国资委转发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相关政策的函的通知(株国资函〔202251号)

法改科

杨国宽 2868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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