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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2023年度惠企政策

来源: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19 17:32:56 作者: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字体大小:

序号政策依据政策干货适用对象申报渠道主管科室及咨询电话
1株洲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报装改革实施方案(暂行) 株跑改办〔2019〕7号强化质量管理。水电气供给企业可选择自行恢复开挖路面并承担质保责任:也可委托市政维护管理部门恢复开挖路面,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按照实时造价1.0系数收取;减半征收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费用。城管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业务指导和施工监管,履行好验收责任。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免申即享市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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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行业应用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20〕9号优化建设审批流程。实行基站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进一步加快审批流程。采取部门联合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权证办理,满足5G网络快速规模组网需求。对5G相关建设审批事项,不收取行政审批服务费,对破道、破绿等只收取成本费。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竣工联合验收范畴。在新建和改扩建工程设计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省标准,将5G 基站和室分系统配套基础设施纳入工程设计,在设计、施工环节同步实施。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免申即享市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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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力推进现代化新株洲智慧绿色能源互联网建设的若干意见  株政办发〔2021〕10号进一步加大费用减免力度免收变电站、配电房、开闭所等电力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架空输电线路穿(跨)越公路、河流、矿区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不收跨越费占用费变电站进站道路免收道路接口费;电网建设占道挖掘(含顶管)涉及城市道路(含人行道)园林绿化、河道、照明、排水沟(管)等设施的免收占道费、施工临时占用费,免收道路及园林绿化永久占用补偿费由建设或施工单位自行恢复,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列入省重点的电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标准的30%征收。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免申即享市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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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5号)。对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当场申请当场发证。企业通过市民中心业务窗口申报市容环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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