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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2023年度惠企政策

来源: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19 17:42:24 作者: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字体大小:

序号政策依据政策干货适用对象申报渠道主管科室及咨询电话
1《湖南省“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湘交运输〔2019〕12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总工会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对符合相关要求的试点项目给与政策支持和经费补贴,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形成工作合力。“司机之家”试点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运输管理科28682141
2《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十四五”期间各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年度补贴基数根据“十三五”时期农村客运运营、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广考核情况确定。农村客运、巡游出租车、城市公交经营者向主管部门申报运输管理科28682141
3《湖南省运输服务类示范创建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1〕9号)全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县补助800万元/个。农村客货邮试点向主管部门申报运输管理科28682141
4《湖南省运输服务类示范创建项目省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2018〕140号)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根据车辆规模分别补助1200万元/个、1000万元/个和600万元/个。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向主管部门申报运输管理科28682141
5《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1、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2、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进行处罚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免申即享行政审批科28680829
6《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从2020年1月1日起,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有道路运输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应按照《办法》,对符合相关调减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通过市民中心交通窗口窗口申报行政审批科28680829
7《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函〔2020〕112号)对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者通过市民中心交通窗口窗口申报行政审批科28680829
8《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工作的通知》(湘水运运综〔2018〕120号)对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给予油价补贴,补贴标准:单船补贴金额=补贴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其中,补贴基数为0.2万元;船舶总吨按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船龄系数按船舶拆解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手续时的实际船舶年龄对应【老旧客船拆解船龄系数表】确定;船舶类型系数为1.5天元区、渌口区、醴陵市、茶陵县、攸县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向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海事科28682923
9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报送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厅办函〔2022〕157号)从2021年起,新一轮油补五年一个政策周期不变,农村水路客运费改税补贴资金继续直接发放给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十四五期间,以2015至2019年各地。客渡运船舶客位数的平均值和地区差异系数为分配依据,资金直接切块到市区,政策期内保持不变。天元区、渌口区、醴陵市、茶陵县、攸县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向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海事科28682923
10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推进2021年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的通知》(湘交函〔2021〕411号)为加快推进运输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推动长江经济带航运绿色发展,根据《2021年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项目技术方案及补助资金定额》的船型分类标准,按不超过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总投资60%测算进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水运企业向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海事科28682923
11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我省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统筹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2〕585号)绿色发展专项码头环保隐患整治。2022年第一批省补助资金1360万元,先期安排湘江整治的22处码头。港口企业向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海事科28682923
12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我省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统筹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2〕585号)水路客运企业纾困资金补助范围为旅游客运和普通客运企业,补助资金以各市州客运企业船舶客位数为依据进行切块,由各市州统筹安排。水运企业向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海事科28682923
13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我省农村水路客运涨价补贴统筹资金计划的通知》(湘交函〔2022〕585号)水上监管与应急救援省补资金4895万,分配到县区。醴陵市、茶陵县、攸县、炎陵县人民政府向主管部门申报地方海事科28682923
1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申报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23〕363号)2022年7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启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拟用3年时间,通过竞争性评审,支持约30个左右城市实施补链强链。我省长株潭、岳阳、怀化、衡阳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具备支持资格。支持类型。相关地方应结合不同货物在运输时间、附加值等方面的特点和运输需求,在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间进行组合,区分综合货运枢纽类型,包括:依托海运港口、内河港口形成与铁路专用线有效衔接的铁水联运型;依托机场货运作业区形成与铁路或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的空铁(高铁)联运型、陆(公路)空联运型;依托铁路货运站形成与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并实现大宗货物及集装箱大规模便捷转运的公铁联运型等。优先选择支持铁水联运型、空铁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西部地区视本区域发展实际还可选择支持陆空联运型、公铁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向主管部门申报综合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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