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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2023年度惠企政策

来源: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19 17:43:47 作者: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字体大小:

序号政策依据政策干货适用对象申报渠道主管科室及咨询电话
1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启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多图联审”的通知》(株建联字〔2019〕5 号)  2019年3月8日实施。施工图审查(多图联审)政府购买企业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勘察设计科28686035
2关于印发《株洲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株工改办发〔2019〕9号)联合验收企业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科28686053
3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湘工改办〔2020〕3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在主审要件基本齐全的前提下,通过签订承诺书的方式为企业办理联合验收提供方便企业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科28686053
4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2020〕97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在主审要件基本齐全的前提下,通过签订承诺书的方式为企业办理联合验收提供方便企业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科28686053
5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政办发〔2019〕8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科28686053
6《株洲市房地产开发“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暨“温暖房地产开发企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建发[201966号)降低重点预售资金监管比例。2019年12月15日前办理好施工许可证并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开发企业资质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信用等级为A级,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比例按原有标准的50%执行;开发企业资质二级以下且信用等级为B级,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比例按原有标准的70%执行。市区开发企业向主管部门申报开发服务中心28686997
7《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房地产领域“温暖企业”行动若干政策的通知》(株建联字[2019]21号)实施差别化预售资金监管。对办好施工许可证并开工的项目,对二级以上资质或信用A级或“四上”开发企业,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降至房屋预售总额的5%;对二级以下资质且信用等级B级的开发企业,其项目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降至房屋预售总额的10%;写字楼的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降至房屋预售总额的5%。市区开发企业向主管部门申报开发服务中心28686997
8《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株政办函[2020]33号)放宽预售资金监管。在新办法出台前,可参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株政办函[2020]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领域“温暖企业”行动若干政策》(株建联字[2019]21号)有关放宽预售资金监管的政策执行。市区开发企业向主管部门申报开发服务中心2868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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