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19 18:02:14 作者: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字体大小:大中小】
| 序号 | 政策依据 | 政策干货 | 适用对象 | 申报渠道 | 主管科室及咨询电话 | |
| 1 |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 对因生产经营涉嫌犯罪的民营企、民营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坚持“少捕慎诉慎押” | 民企及民企经营者、管理者、关键技术人员等重要生产经营人员 | 向主管部门申报 | 第一检察部 17707332599 | |
| 2 |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 | 在涉企刑事案件中依法落实企业合规审查,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犯罪。 | 包括各类市场主体,主要是指涉案企业以及与涉案企业相关联企业。 | 向主管部门申报 | 第三检察部 137863727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