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惠企政策

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9年-2023年度惠企政策

来源:株洲市文化旅游光电体育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5-12 11:21:53 作者: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字体大小:

序号政策依据政策干货适用对象申报渠道主管科室及咨询电话
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暂退范围为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 的80%。入境、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市民中心文旅广体局窗口行政审批科
28680836
2《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暂退范围为全国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 的80%。入境、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市民中心文旅广体局窗口行政审批科
28680836
3《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权限下放的通知》委托下放。赋予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受委托单位”)受理、审核、审批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市民中心文旅广体局窗口行政审批科
28680836
4《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权限下放的补充通知》委托下放。赋予各市州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受委托单位”)变更、延续、注销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市民中心文旅广体局窗口行政审批科
28680836
5《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市场主体开展“延期办”工作的通知》对 2022 年到期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相关经营许可证延长到期换证办理期限。相关许可证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到期的,许可证到期换证期限统一延续至 2022年12月31日;相关许可证于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许可证到期换证期限按原到期日延期 6 个月计算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市民中心文旅广体局窗口行政审批科
28680836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