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3 09:50:14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2024年度惠企政策
序号 | 政策依据 | 政策干货 | 适用对象 | 申报渠道 | 兑现方式 | 主管科室及咨询电话 |
1 | (1)关于印发《关于组建消防宣传服务队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央厨房”全媒体工作中心三级运行管理规定(试行)》《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中央厨房”全媒体中心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湘消﹝2020﹞65号) | 组建宣传服务队免费上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指导单位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单位企业 | 电话预约、通过市民中心消防业务窗口申报 | 优化服务 | 新闻宣传科28492819 |
2 | 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 (应急[2021]34号) | (1)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 (2)行政许可办理方式:由原来单一的申请人到窗口申报,变为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者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3)精简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取消了“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场所室内装修竣工图、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三项资料; (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容缺受理 |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二)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 通过市民中心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或者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 优化服务 | 防火监督科28492820 |
3 | 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关于在消防监督领域推行包容免罚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株消﹝2022﹞69号) | 在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以及投诉举报查处等监督检查中,对符合《株洲市消防监督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的,可实施包容免罚。 | 单位(个人) | 向立案查处的消防救援机构申报 | 减免罚款 | 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28492824 |
4 |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株洲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株建联字(2023)40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深化改革住建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对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协同办理,落实“验收即开业”,创新协同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部门协同、一次办成’工作模式,解决企业和群众面临的“多部门跑”“标准不一”的堵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 通过市民中心消防业务受理窗口或者消防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 优化服务 | 防火监督科28492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