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3 10:59:38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教育局2020-2024年度惠企政策
序号 | 政策依据 | 政策干货 | 适用对象 | 申报渠道 | 兑现方式 | 主管科室及 咨询电话 |
1 | 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1.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按其意愿安排;A、B类人才第三代子女可享受同等优待。D、E类人才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 就读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经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可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2.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认定的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的综合成绩总分中加10分参与录取;认定的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纳入招生优惠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等单位,根据《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联合认定的 A、B、C、D、E 类人才子女
| 1.高层次人才子女有就读义务教育需求的,通过“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同步在网上向符合招生优待政策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优待申请。 2.高层次人才子女有就读高中教育需求的,在5月初按要求填写好纸质《申请表》,并同步向普通高中所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 按文件精神享受优待 | 基础教育科 22663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