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3 15:59:19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024年度惠企政策
序号 | 政策依据 | 政策干货 | 适用对象 | 申报渠道 | 兑现方式 | 主管科室及 咨询电话 |
1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第二章“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第五条“接入工程费用”以及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607号)。 | 建筑区划红线外供水接入工程免费: 符合条件的用户,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接水费用。 (按政策需要建设单位或有关政府部门承担的,不由水务企业负担) | 2021年3月1 日以后,通过划拨、出让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供水接入工程的企业或个人 | 免申即享 (受理用水报装申请后) | 减免费用 | 客户服务中心28290964 |
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第二章“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第五条“接入工程费用”以及关于印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 不合理收费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规〔2021〕 124号 )。 | 取消部分工程收费项目: 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取消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 企业或者个人 | 免申即享 | 减免费用 | 客户服务中心28290964 |
取消向用户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 | 企业或者个人 (不含新建房地产及保障性用房建设项目) | |||||
3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第四章十二条 | 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网络通信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水电气热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株洲水务集团入驻市民中心,所有供水业务均可在市民中心办理,同时实现自来水+不动产联动过户,水电气报装综窗办理。 | 企业或个人 | 市民中心自来水服务窗口 | 优化服务 | 客户服务中心28290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