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惠企政策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2023—2025年度惠企政策统计表

 发布时间:2025-06-06 17:08:55 【字体大小: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2023—2025年度惠企政策统计表

序号

政策依据

政策干货

适用对象

申报渠道

兑现方式

主管科室及

咨询电话

1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统筹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4〕74号)

主要支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和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其中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主要包括养殖池塘改造及尾水治理、设施渔业建设、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等方面。

渔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渔场)、养殖大户等,退捕渔民创办的渔业企业、合作社、家庭渔场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通过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或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向主管部门申报

给予项目支持

渔业渔政科28682339

2

《湖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湘农联〔2024〕88号)

支持购置使用先进的农用机械设备,补贴额度为购机额的30%-40%,补贴17个大类36个小类80个品目的农用机械。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农机事务中心)申报

给予资金支持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28682996

3

《湖南省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方案》(湘农联〔2024〕97号)

农机报废补贴额度一般为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补贴拖拉机、抛秧机等15类机具。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农机事务中心)申报

给予资金支持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28682996

4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

贷款金额1000万元以内按照不超过LPR的50%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1000-5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LPR的25%进行贴息,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LPR的15%进行贴息。单个主体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省内商业银行或从事支农融资业务的保险公司取得的贷款,并用于贷款单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企业通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给予资金支持

计划财政科

28521286

5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株洲市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农联〔202425号)

担保费以一年为单位,按照担保费率的年化标准0.5%进行担保费补贴。

在全市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并通过株洲地区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获得信贷融资担保服务取得农业担保贷款。

企业通过填写《株洲市农业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明细表》由融资担保公司初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给予资金支持

计划财政科

28521286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