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6-27 16:39:20 作者:市发改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
落实钢铁企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株发改发〔2017〕128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国网株洲供电公司: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钢铁企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7]4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钢铁企业实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7]445号)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