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4 16:26:20 作者:市农委 【字体大小:大中小】
各县市农业局、市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文书案卷制作水平,根据株洲市农业委《2016年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的安排,经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一次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查内容
市县农业部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情况;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情况;各农业执法机构于2015年10月1日以后立案,2016年9月20日前结案,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
二、检查评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记录、提问等形式对各县市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行政审批等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案卷评查由各农业执法机构自查后推荐2卷不同类别的行政处罚案卷复印件,交市农业委组织案件审查小组集中评查。
三、检查评查标准
执法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农业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执法体系第二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关于执法机构创建标准和执法“窗口”创建标准进行检查。
农资市场:根据“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验收标准”进行检查。
依法行政、行政审批和案卷评查:参照《湖南省农业委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考核办法》的考核标准进行检查和评查。
四、检查评查时间
2016年9月17日至23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本次案卷评查和执法督查活动,将其作为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措施。市农业委将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市农业委将选送2-3卷优秀案卷,推荐参加全省案卷评查。
株洲市农业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