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4 11:12:25 作者:市工信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根据株经信〔2016〕16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株洲市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装备水平提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第二批装备水平提升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预申报了第二批装备水平提升的项目。
二、申报资料
(一)《2016年株洲市中小微企业提升装备水平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2016年株洲市中小微企业提升装备水平补贴汇总表》(附件2)
(三)设备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购买设备的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2014年、2015年度国税、地税缴税税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2014、2015年度缴税税票汇总表》(附件3);
(六)提供“申报范围”任意一种的证明材料;
(七)设备全景及铭牌照片。
申报装备水平补贴的单位按以上顺序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上报给所在辖区经科局。
三、申报程序
(一)县市区经科局会同县市区财政局联合行文(需附《2016年株洲市中小微企业提升装备水平补贴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在2016年10月20日前,报市经信、市财政局各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二)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委对上报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实地进行审验,根据审核查验情况拟订企业先进设备补贴方案。
(三)补贴方案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四)项目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四、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 刘冬梅、杨帆
电话:28681025 邮箱:zzzxqy@sina.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申旭明
电话:28681152 邮箱:327601599@qq.com
附件12016年株洲市中小微企业提升装备水平补贴申请表
附件2 2016年株洲市中小微企业提升装备水平补贴汇总表
附件3 2014、2015年度缴税税票汇总表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