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安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9-13 08:45:41 作者:市安监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株安煤发〔2016〕92号
株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株洲县堂市煤矿安全三级质量标准化验收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发〔2013〕1号)规定,我局成立了煤矿安全三级质量标准化验收组,于2016年7月27日会同你局对株洲县堂市煤矿进行了验收,提交了验收报告和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并经你局复查认定整改到位。现根据验收组意见和验收报告批复如下:
一、验收情况:株洲县堂市煤矿达到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矿井的必备条件,综合考核得分72.0分。
二、同意验收组对株洲县堂市煤矿的验收结论,评定为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三、同意你局对该煤矿企业整改的复查意见。
四、督促该煤矿企业在2017年7月30日前及时提交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复验申请,期间每月开展一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存档备查,作为申请复验依据。
五、继续按照“矿井标准化、管理精细化、采掘机械化、企业集团化、矿区园林化”的总体要求,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强力推进采掘机械化、正规工作面建设和支护方式改革。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