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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7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

来源:市安监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8-18 12:08:43 作者:市安监局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市局机关:
  7月份,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紧密结合本地的实际,积极开展专项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总体情况
  据统计,7月份全市核定上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企业共1184家,均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自查隐患总数1298项,整改完成1278项,整改完成率98.46%;正在整改20项,占自查隐患总数1.54%。各行业自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隐患总数283项,完成整改283项,整改完成率为100%;非煤矿山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60项,完成整改158项,整改完成率为98.75%,正在整改2项,占隐患总数的1.25%。工贸企业,自查隐患总数536项,整改完成529项,整改完成率为98.69%,正在整改7项,占隐患总数的1.41%;煤矿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69项,整改完成166项,整改完成率为98.22%,正在整改3项,占隐患总数的1.78%;烟花爆竹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50项,整改完成142项,整改完成率为94.67%,正在整改8项,占隐患总数的5.33%。
  (二)行业信息月报情况
  市局业务科室核定上报煤炭企业全市6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12家、烟花爆竹企业449家、非煤矿山企业148家、工贸企业313家,全部按时汇总上报。
  (三)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主管部门和市安监局相关业务科室抽查企业记分和处罚情况
  1. 抽查情况
  7月份,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主管部门和市安监局相关业务科室共抽查企业333家,均按规定数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抽查企业数。
  2.抽查企业记分、处罚情况
  全市共抽查企业333家,记分35家。其中:工贸企业抽查111家,记6分1家,记3分1家,各记1分1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抽查94家,各记1分7家;非煤矿山企业抽查55家,各记1分3家;烟花爆竹抽查45家,记1分1家;煤炭企业抽查28家,各记3分4家,记2分1家,记1分1家。具体记分、处罚情况见附件。
  二、要求
  1.高温季节,不安全因素多,全市安监(煤炭)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密结合省安委会《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6﹞28号)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针对安全生产重点时段和季节特点,在各自辖区内深入组织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非煤矿山采空区、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推动各有关部门加强源头管控,依法加大打击惩治、公开曝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保障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高质量运转,确保生产安全。
  2.根据月报情况,各级认真组织了抽查,抽查企业数量多,并且依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醴陵市、炎陵县、茶陵县、荷塘区、攸县煤炭局五县市区安监局,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敢于动真的,来硬的,处罚案子多,力度大,事故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高温季节,各级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加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高温季节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单位一定要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分、处罚情况月报汇总表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  

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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