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8 16:29:56 作者:市安监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各县(市)区安监局:
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标志着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实施力度的通知》(湘安监函〔2016〕28号)的文件精神,持续加大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为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为法律施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和执法环境,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
新安法宣传贯彻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培训提到重要的工作日程,按照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宣传要点,强化任务落实,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落实保障,确保宣贯工作得到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热潮
(一)开展专题宣贯活动。一是进一步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小组的宣教工作;二是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新《安全生产法》宣讲小组到我局进行宣讲;三是继续在《株洲日报》刊发专版,持续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亮点,同时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报道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四是在市安监局网站设立专栏,选登新《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和各地宣贯动态等。五是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培训,把新《安全生产法》列入必学课程。
(二)突出抓好社会性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形式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积极组织各种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法制氛围,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着力开展重点环节的宣传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新安法学习培训工作。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要组织各类集中培训、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等活动,抓紧抓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每一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都能深刻领会立法宗旨,熟悉法律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能力。三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新安法的教育培训,让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通过以上方式,进一步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从而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与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九打九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各项活动及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结合起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切实把进一步加强新安法宣贯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市局将适时对各级安监部门和企业落实进一步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并将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