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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7 09:33:38 作者:市安监局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6〕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这个重心,紧扣“一月一警示”这条主线,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主要内容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发展集中宣讲。通过请市政府领导、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安委会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其中,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县市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提供一篇书面稿给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汇编。二是通过媒体集中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要调动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安全专家、网评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力量,通过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举办论坛等方式广泛参与。三是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市和县市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干部、安全生产专家、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有丰富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老师,深入各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给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项活动各地要统筹部署,有序组织。其中,市目标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讲课稿统一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汇总。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级各部门要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咨询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市安委会与天元区安委会在市中心公众聚集场所联合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在企业、人员密集地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媒体合作,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四)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地区要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演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五)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要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上传至红网、市安监局门户网站,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过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
  (六)深入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作或采购一批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推出。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及时下载观看或在线观看,以及集体观看。要按照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活动部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大宣传行动。集中于六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各项部署,结合“两月一行动”,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许可核查、高危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大力开展执法行动,力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坚持以案说法,组织媒体深入报道,曝光一批典型,形成监管执法强大合力和曝光隐患的强大震慑力。要总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好经验好做法,发掘一批监管执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一批优秀执法案例和执法案卷,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深入开展。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安委办在燃气企业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九)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展示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集中展示、观摩交流、媒体报道、网络展览等方式,把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好,充分发挥科技对安全生产的引领支撑作用。要大力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目标,宣传推广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的成功经验。
  (十)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上传至企业微信平台、固定的官方微信平台、邮箱,以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和微信公众平台。同时督促做好隐患辨识和整改工作,确保即时拍即时传,提高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积极性,提升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十一)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安监、住建、交通、公安、国土资源、质监、经信委、教育、交警、消防等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宣传部门要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杨玉芳担任组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余粮、市安监局局长殷顺堂任副主任,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和各单位参照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策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要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把握重点,突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充分调动本单位宣教部门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宣传、广电等部门要指导、组织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其他行业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本部门特色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三)认真总结,报送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市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介。7月上旬,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5月20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5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请联络员于每周五12:00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7月3日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xtk1843@163.com,电话:28681843(兼传真)。
  通信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276号市安监局(邮编:412007)。微信公众号:株洲安监。
  附件:1、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县市区安委会)
  2、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3、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安委会)

序号

活动项目

内容

具体分项

数量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发展集中宣讲

1.县市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撰写文章

2.县市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

3.县市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发表电视讲话

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

1.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干部深入企业宣讲

人,宣讲    次,听课职工   人

2.安全生产专家深入企业宣讲

人,宣讲    次,听课职工   人

3.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企业宣讲  

人,宣讲    次,听课职工    人

4.安全培训机构专业教师深入企业宣讲安全知识

人,宣讲    次,听课职工    人

通过媒体集中宣传

1.纸质媒体开设专栏,刊发文章

个,      篇

2.电视、广播播报安全月信息

3.网络媒体刊发安全月文章

4. 微信微博发布安全月文章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1.发放宣传资料

2.设置各类展板、标语等

3.接受群众咨询 

人/次

媒体宣传咨询活动

1.邀请媒体

2.纸质媒体开设专版专栏

3.网络媒体刊登文章

4.微信微博推送文章

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人次

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等活动

“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

是否举办,参与人数

□是     场      □否

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

向上级报送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

部(条)

深入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

观看教育片

1.制作或购买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

2.组织企业员工观看教育片

3.组织企业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片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执法大宣传行动

媒体随行采访执法

1.参与媒体

2.媒体随行采访

3.媒体宣传报道

暗查暗访

1.邀请媒体暗查暗访

2.组织媒体记者暗查暗访单位

3.媒体报道公开曝光

专题报道

1.查办违章违规生产经营典型案例

2.报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

开展情况

1.出动检查组

2.深入企业

3.发现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4.专项执法

5.推动企业排查隐患

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演练场次

 


  
 
  附件2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活动名称

主要内容

备注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领导干部进行安全发展集中宣讲

1.市安委会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县市区安委会负责同志作安全生产专题报告      次,发表电视讲话     次,接受媒体采访     次
2.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县市区安委会负责同志撰写安全生产文章    篇。

 

组织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安全生产知识

1.安全监管职责干部深入企业宣讲    次
2.安全生产专家深入企业宣讲      次
3.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企业宣讲    次
4.安全培训机构专业教师深入企业宣讲        次

 

通过媒体集中宣传

1.利用电视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     次,报纸刊登“安全生产月”活动文章     篇,广播播报安全月信息    条,网络媒体刊发安全月文章     篇,微信微博发布安全月文章     篇
2.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任人撰写文章体会     篇,开展在线访谈     次,举办论坛    次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1.发放宣传资料    份
2.设置各类展板、标语等    块
3.接受群众咨询     人次

 

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

1.邀请媒体   家
1.纸质媒体开设专版专栏    个
2.网络媒体刊登文章    篇
3.微信微博推送文章    篇

 

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次

 

3.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

 

□是      □否

 

4.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

 

□是      □否

 

5.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

 

报送    个警示教育影视作品,拍摄    条公益广告,编写了        本安全科普书籍。
(视频影像资料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6.深入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

 

制作或采购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    个,开展警示教育       场,
受教育       人次

 

7.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执法大宣传行动

 

开展执法行动       次
组织媒体曝光       次

 

8.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举行应急预案演练    次,参与演练人数    人

 

9开展其他特色、创新宣教活动

     


  
 
  附件3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单位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兼传真)

手机

QQ号

县市区局联络员

         

1.

         

2.

         

3.

         

4.

         

5.

         

  备注:本表由各县市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填报,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一名联络员,表格不够自行添加。报QQ号码是省活动组委会组建2016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群,便于学习与交流。(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联络员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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