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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建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5-04 17:34:28 作者:市住建局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纪委下发的《株洲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株纪发【2016】5号)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株洲市住建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设局监察室),负责对全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翡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易荣钦、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蔡江任办公室副主任。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及局直属副处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如下:
  1. 局监察室:负责统筹推进本系统“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协助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2.直属机关党委:牵头负责局机关及局属正科级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涉赌涉毒等违纪违规人员的党员身份核查。
  3.市园林绿化局负责本单位及园林绿化系统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市质安处负责本单位及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的专项整治工作;市市政工程维护处、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4.局办公室:参与整治单位食堂豪华装修、奢侈浪费及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等违纪违规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5.局计划财务审计科:参与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及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务审计工作,加强对局系统“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
  6.局人事教育科:参与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
  召开全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局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局专项整治办。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至6月)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局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7月1日前报送至局专项整治办。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1.专项督查。局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在7月、10月、12月前至少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局机关、直属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在15日内将督查报告报送局专项整治办。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情况等。
  2.重点抽查。局专项整治办根据需要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开展专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
  局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2月1日前将总结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报局专项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局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局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执纪问责。局直属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将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分批分类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附件: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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