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政务公告

关于印发《株洲市安监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15:02:58 作者:市安监局 【字体大小:

株安监发[2016]47号 
 

  各科(室)、执法支队:
  《株洲市安监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4月29日
  株洲市安监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印发

  株洲市安监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局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株洲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株办〔2016〕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着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确保安监队伍“风清气正、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团结有为”,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在全市树立安监队伍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良好形象。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服务窗口、执法领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2.在各类中介机构、项目评审中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3.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4月)
  1.成立机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殷顺堂为组长,其它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主任胡文斌任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姜劲、罗营尧、刘泰谊、谭方亮组成。
  2.制定方案。专项整治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讨论,报局党组会通过后实施。
  3.宣传发动。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采取版报,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使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专项整治。
  (二)清理核查(5月—8月底)
  按照“专项整治办公室统筹协调、科(室)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彻底清理核查: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各科(室)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科(室)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收受贿赂及欺压群众等行为。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专项整治办公室分别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科(室)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并根据问题性质、发生时间、严重程度等,确定一批项目进行整改,明确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8月20日前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专项整治办公室对省、市专项整治办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迅速有效的查办。
  2.实地抽查。专项整治办公室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科(室)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全局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专项整治办公室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科(室)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填报《株洲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于11月30日前报局专项整治办公室。专项整治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局党组汇报,并上报市专项整治办。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由各科(室)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口把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的监督执纪作用,专项整治办公室在全市各企业中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各科(室)建立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向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
  (三)实行快查快结。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发现的线索问题要及时查办,对超过职权范围内的案件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科(室)要按照党组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