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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8 08:57:23 作者: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五一”假期临近,我市将进入旅游旺季,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为广大市民和游客创造良好欢乐的节日旅游环境,切实防范和遏制旅游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旅游市场安全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经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3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继续开展以排查治理旅游安全隐患、打非治违和安全督查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全面净化旅游安全环境,确保从现在开始到2016年底前全市旅游行业不发生较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旅游安全管理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组织领导

  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成立全市旅游系统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黄上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马建辉任副组长,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局科(室)长、各县(市)区旅游局局长、各旅游企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业监督管理科,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联络员由旅游行业质量监督科科长担任,主要任务是上情下达,联络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检查内容

  ()旅游企业是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结合实际建立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是否建立旅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是否结合实际组织旅游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旅游企业职工是否掌握符合岗位要求的安全工作知识和技能,特种岗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企业内部人员、财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并有书面记录,是否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定期检查(自查自纠)制度并有书面记录;是否建立和履行旅游安全事件(故)报告制度等。

  (二)旅游景区(点)内外危险路段、重要交通路口、风险旅游项目区域出入口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规范、清晰、醒目、完善;防火、防盗、防滑、防停电、防塌方、防滑坡、防强降雨等急救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特种游乐设施如索道、电梯、人行步道等是否按规定接受质监部门的检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安全巡查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能否认真履行职责等,同时旅游景区(点)要提前做好应对“五一”小长假游客最大承载量时的提醒、疏导、分流等措施。

  (三)旅行社是否建立旅游用车(船)安全管理专项制度,租用的旅游车(船)是否具备营运资质,旅游用车(船)是否做到租车(船)合同(协议)规范、严谨,安全要求及相关责任条款是否准确明析,是否做到一团一确认;导游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并能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技能;旅行社是否按规定投保责任险,是否为带团导游购买人身意外险并向旅游者介绍旅游意外险;是否建立和执行对客安全知识宣传提示制度。

  (四)星级饭店是否做到“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安全监控系统是否齐备、有效;安全提示是否规范、醒目;阳台、门窗防护设施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户外广告、健身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和锁闭问题;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通过有关部门质检,并确保安全运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保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等。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纠

  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企业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订自查方案,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各旅游主管部门要积极联合当地消防、安监、海事主管部门重点加强旅游交通、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游览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将组织专人对各县(市)区旅游企业安全保障督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开展逐项检查,落实职能责任

  各旅游主管部门要结合检查内容对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认真逐项检查,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格。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三不放过”,即排查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凡发现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查未查、应改未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治理,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向相关行政机关通报隐患情况,由相关部门实施处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部位,必须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直至消除隐患,方可恢复使用。凡检查工作不到位、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一经查出,除责令改正外,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请各县(市)区旅游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电子版)于29日报市旅游外事侨务局旅游行业质量监督科。

  (邮箱:1134194769@qq.com、672823918@qq.com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强化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要认真执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对发生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要在1小时内上报市旅游外事侨务局。电话:28686100(传真)

  株洲市旅游外事侨务局

  2016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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