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志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2-18 09:17:09 作者:市志办 【字体大小:大中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株洲年鉴》编辑出版工作,充分发挥年鉴在我市实施转型升级发展总战略中的积极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株洲年鉴》(2016)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株洲年鉴》是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地方志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编纂的综合性、权威性、资料性市情年刊,是全面、系统记述株洲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是各级领导与社会各界了解株洲、认识株洲的必备工具书,对于全面认识市情、资政存史、宣传株洲、繁荣文化、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做好地方综合年鉴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积极为《株洲年鉴》提供资料是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市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年鉴工作纳入各单位议事日程,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年鉴撰稿、纪实性彩版组稿等各项任务。
二、精心撰稿,确保质量。存真求实是做好年鉴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单位撰稿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株洲年鉴》(2016)篇目总体设计和撰稿要求,根据所承担的撰稿任务,从本行业、本单位的主要工作、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入手,选准角度和主题,认真收集资料,整理归纳,精心撰写文稿,挑选照片,突出本行业、本单位的工作特色和年度工作亮点,文字简炼严谨,表述精准,数字准确,图片真实生动,确保稿件质量。《株洲年鉴》(2016)彩版全部免费刊登,要按照有关申报条件(见附件),精心遴选、认真审核,统筹刊登。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确保《株洲年鉴》(2016)如期按质出版。市志办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按时按质完成组稿任务的单位和未按时完成交稿任务、稿件质量不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各组稿单位要明确领导负责,确定专人撰写文稿和收集照片,把年鉴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请各单位于2016年2月6日前将撰稿人员名单报市志办,3月20日前将文字稿件、彩版申报表、图片各一份(包括纸质版、电子版),经主管领导审定、单位盖章后一并报送市志办(联系人:肖玲、郑德丽,联系电话:28686582,传真:28686595,电子邮箱:zznj999@sina.com,地址:天元区鼎诚大厦C1507)。
株洲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