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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总结考核工作及2016-2017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1-12 10:49:09 作者:市科技局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科技局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株洲市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株人才发〔2012〕1号)、市委组织部《株洲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株组〔2014〕57号)和株洲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关于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工作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科字〔2012〕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实施科技特派员定期轮换,满足各地工作需求,现就做好2014-2015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总结考核工作和2016-2017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市派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

  市派科技特派员由市、县科特办共同考核。市派科技特派员要认真做好个人总结,填写好《2014-2015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考核表》(附件1)。各县市区科特办要督促科技特派员派驻点(乡镇、企业),对市派科技特派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市派总人数的30%。

  二、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评比表彰

      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科特办拟对2014-2015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优秀个人、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2)。“优秀科技特派员”由各乡镇(单位)推荐,经县市区科特办审核,报市科特办审批。“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名额仅限乡镇单位,由各县市区科特办推荐,报市科特办审批。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县市区、市直先进派出单位由市科特办综合评定。

  三、认真做好新一轮市派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1、选派类型及规模。2016-2017年度全市市派科技特派员选派25人,其中农业类特派员15人,企业类特派员5人,医卫类特派员5人(由市卫生局组织)。农业类特派员针对五县市选派,由市科技局农村科负责;企业类特派员针对城市四区选派,由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

  2、人员来源及要求。主要从市内高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市直单位中选派,也可从市外选派。鼓励以选派专家团队、法人特派员等多种形式开展服务创业。特派员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从事该行业技术研究和应用的丰富经验,有良好声誉。

  3、特派员工作要求。特派员服务期限一般为两年。每月到驻点单位指导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帮助派驻单位加快发展取得实效,不影响原单位工作。

  4、协调对接。各县市区科技局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采取双方自愿、双向选择原则,做好协调对接,落实好2016-2017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需求情况,认真填写好《2016-2017 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需求申报表》(附件3)、《2016-2017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情况登记表》(附件4),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上述所有材料包括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两份请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相关科室。

  农村科:28687609,28687602(传真);

  电子邮箱:zzkjjnck@163.com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28687615,28687602(传真);

  电子邮箱:zzskjjgxk@126.com 

   

  附件:

  1.2014-2015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考核表

  2.2014-2015年度先进个人(单位)名额分配表

  3.2016—2017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需求申报表

  4.2016—2017年度市派科技特派员情况登记表

  5.市派科技特派员考核意见汇总表

          

         中共株洲市委人才办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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