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1-09 17:06:04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有关规定,拟在本市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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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公开征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意见的通告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