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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告

来源: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4-14 11:25:44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智轨产业落地应用,积极稳慎地推进我市智轨产业落地、运营线路安全高效运转,鼓励创新,促进转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以及城市形象品质提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充分类比、借鉴国内其他城市有轨电车的专项管理方式及对应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我局于2021年4月8日举行了《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通过网络报名、电话报名的方式共产生听证代表10名,由加油站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中车公司员工、公交车司机、公交调度员、普通群众等组成。会议先由主持人介绍听证会议程,查明到场人员情况并签到,宣布听证会内容、听证会纪律。市交通运输局智轨协调办工作人员陈述了《办法》的起草说明。然后听证会代表依次发言,各抒己见,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观点。最后主持人就听证会进行了小结。

二、听证会代表意见和采纳情况

(一)关于将“试行”改为长期的问题。智轨属于新兴事物,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相关规范性文件设定为“试行”,两年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有利于智轨项目的健康发展,未采纳听证代表意见。

(二)关于车辆年检已经包括在维保规程中,建议取消每年厂家提供定期对智轨电车安全性能检测的报告。采纳听证代表建议。

(三)关于智轨驾驶员资格门槛的设置严苛、选择面较窄的问题。目前,普通公交车的准驾要求为A1驾照,智轨驾驶员应当满足相关规定,未采纳听证代表意见。

(四)关于加设智轨道路信号灯实施细则的问题。智轨道路信号灯不同于普通道路信号灯,市民刚刚接触难免有些不适应,我局将加大相关规则的宣传力度,普及智轨信号灯相关规则,但不会就智轨信号灯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五)关于提高站台视频保存期限问题。《办法》中要求视频保存期限为7天,试运行期间,视频保存期限超过了30日。

(六)关于投诉答复时间过长问题。投诉处理日期符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相关要求,未采纳听证代表意见。

(七)听证代表提出的与《办法》无关但与智轨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关于对车辆穿越公交专用车道进行处罚问题。通过与交警沟通,将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道的查处力度。

2.关于奥园养生城附近智轨线路停开问题。神农大道—体育中心智轨线路调试完毕后将重新开通。

3.关于保障乘客安全,增设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问题。加快中心广场站地下通道建设,拟于4月底前投入使用。

4.关于增加智轨座位问题。已与中车公司进行沟通,将对智轨车辆进一步优化。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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