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政务公告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核查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10-18 20:33:52 作者:李雨笛 【字体大小:

  株洲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核查项目由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中选单位,中选单位按要求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株洲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核查项目。
  (二)项目地址:湖南省株洲市。
  (三)项目金额:30万元(叁拾万元)以内。
  (四)项目需求简介:
  全面客观掌握全市各级各相关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核查《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湘政办发〔2022〕18号)、《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湘优化办发〔2022〕1号)、《株洲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株三高部〔2022〕4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明确的2022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各级各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找准工作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提升,为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提供参考。
  (五)项目成果:《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核查问题清单》、《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核查报告》。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展工作,2022年11月15日前提交《株洲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核查问题清单》,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株洲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核查报告》最终成果,完成全部工作。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承担过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参加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的辅导服务工作。
  2、参选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具有3年以上(含3年)相关项目服务经验。
  三、报名方式、比选文件的获取
  为减轻参选单位负担,比选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凡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和下午15:00-17:30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同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的电子文档一并发到邮箱(121263634@qq.com)。请参选单位及时查阅电子邮件回执,确保电子邮件传递无误。
  (二)比选文件的获取。由比选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
  四、比选文件份数及密封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密封。
  五、评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单位。
  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58号
  联 系 人:李雨笛
  联系电话:18073335018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