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4-18 10:49:35 【字体大小:大中小】
省财政厅:
李平代表提出的第0686号《关于创新长株潭都市圈税收机制的建议》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由市财政局牵头,在广泛征求税务、人社、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长株潭三市是湖南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从1984年正式提出建设长株潭经济区方案至今,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经历几十年有效探索,已成为全省现代化建设和全方位开放的战略支撑。2021年10月,湖南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在省政府机关二院挂牌,由省级层面统筹、协调和指导长株潭一体化发展工作,审议长株潭一体化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解决一体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长株潭都市圈发展规划》,出台了《长株潭都市圈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6年)》,开启了长株潭一体化建设新征程。
一、关于“探索建立长株潭都市圈税收政策机制”的建议
目前税收政策法规的制定权主要集中在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市级没有税收政策制定的权限。建议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和权限要求,由省一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进行汇报,争取国务院的支持后,出台相关行政法规,再由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行政法规及地方实际情况,出台专门面向长株潭都市圈的税收政策总体框架文件,并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出台实施细则,从而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税收政策机制。
同时,在当前强省会战略的大环境下,长沙对周边地区尤其是临近地区的虹吸效应较为明显,为体现对长株潭城市圈的发展支持,强烈建议将长株潭地区纳入强省会战略的大盘子进行统筹考虑,在政策享受和资源资金分配上,同意株洲、湘潭参照长沙享受相关政策。此外,目前我省增值税税收分享比例是中央50%,省12.50%,市37.50%;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税收分享比例是中央60%,省12%,市28%。我们希望通过省级层面的协调,参照外省市对于区域发展的税费支持政策,在长株潭地区增值税省级分享比例中计提2.5%,企业所得税省级分享比例中计提2%,纳入专户管理,作为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业共用专项资金,取之于三市,用之于三市,解决长株潭一体化建设资金来源问题。
二、关于“探索建立长株潭都市圈税收分享机制”的建议
这项工作非常有必要,建议按照增量共享的机制,对长株潭三市税收分享比例进行科学确认。长期以来,长沙作为为省会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不断吸引着全省各个地方的人流、物流、项目流、资金流汇聚,财税聚集优势明显。考虑到长沙与湘潭税收收入差距巨大,要建立长株潭税收分享机制的难度主要集中在长沙市的参与度,因此,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由省人民政府协调三市,建立增量收益共享的机制,同时,考虑到基数问题,建议在利益分配上适当向湘潭、株洲两市倾斜。
同时,建议建立项目异地流转和企业迁移利益分享机制,请省财政厅牵头,建立长株潭三市项目异地流转和企业迁移的财力划转机制。对于企业迁移前一年税收入库超过1000万元,或迁移前三年缴纳的税收收入年度平均值超过1000万元,且影响地方财力超过200万元的企业迁移行为,由省财政厅测算收入和财力基数,在核定年度财政收入增长目标时予以调整,在年终结算时对迁移企业贡献的地方财力在长株潭三市之间进行划转。
三、关于“探索建立长株潭都市圈税收征管协调机制”的建议
李平代表提出,“简化长株潭异地办税流程,推动跨市电子税务局互联互通,推进电子税务局三地高频业务功能及流程趋同,实现跨市涉税事项办理无缝衔接。梳理并统一长株潭税费政策差异事项和征管差异事项,将执法标准嵌入三地核心征管系统和电子税务局,做到政策‘一把尺子’,执法‘一个口径’”。目前,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由省税务局统一管理。建议“统一税收司法裁量标准,全面执行统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统一处罚基准、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市深入贯彻精确执法要求,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做到区域处罚尺度一致、同事同罚。关于“建立长株潭税收司法合作机制,优化司法合作流程,推动税收司法成果共享”的建议,我市将积极推进精诚共治建设,认真落实《湖南省税费精诚共治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将精确执法与税费精诚共治相结合,建立完善税费征收跨部门协作与信息交换工作机制。
四、关于加快“清理妨碍长株潭一体化的财税制度障碍”的建议
李平代表提出:“统筹制订区域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地方税种的征收标准,在长株潭区域内实现地方税种征收标准的统一。”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地方政府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上述地方税种的政策、征收标准除城镇土地使用税外,基本上是一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长株潭各级政府的财政奖励返还政策方面。关于“对长株潭各地自行制定的税收优惠逐一进行甄别清理,归并和取消不利于一体化的优惠政策”的意见,建议由湖南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牵头,建立长株潭招商引资协同机制,在重大招商项目上优势互补、精诚协作,并收集整理长株潭三地的招商引资政策,对税收返还等违反财经法规的财政奖补政策进行清理,严禁长株潭三市对存量项目相互进行招引。
五、关于“加强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组织领导”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组织领导,当前施行的城市轮值制度不利于资源整合(三套班子做类似的工作),建议由省政府牵头,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人员可由三市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聚焦行政协调、产业协同等方面,探索三市统一行动的政策和执行体系,推动构建更加完善的长株潭都市圈协同发展体制机制。通过行政磋商解决发展共商、利益共享的问题,利用制定税收分配制度、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制度等公共政策与制度化手段实现协调发展。同时,建议深入贯彻落实三市共同签定的《关于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 全面推进长株潭重大产业协同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长株潭产业(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长株潭重大产业协同机制,争取省级层面建立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工作机制,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在三市均衡布局。
关于李平代表提出的“建设长株潭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税务、市场监管、人社等相关部门将自建系统整合接入‘一网通办’平台,精简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建议以“湘易办”平台为载体,请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等省直机关加大工作力度,自上而下推动税务、市场监管、人社等相关部门自建系统整合接入“一网通办”平台,从而精简办税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