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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7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政府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6-09 15:56:42 【字体大小:

刘嫦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攸县丫江桥镇大桥片区大量烈士墓地荒废整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综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丫江桥片区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攸县从202111月份起,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对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其中丫江桥片区已找到的零散烈士墓,有39座已于2022年迁移到网岭六十分烈士陵园进行集中管护。

二、丫江桥片区烈士纪念设施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丫江桥片区零散烈士墓管护问题。2019年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该县不断加大零散烈士墓管护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亲属意愿等原因,丫江桥片区仍有少数零散烈士墓未及时迁移而没有实现集中管护,加之这些零散烈士墓位置过于分散、道路交通不便且专门管护力量缺乏,导致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关于大桥烈士纪念碑及烈士陵园问题。200210月,为纪念大桥革命烈士,由丫江桥镇大桥片区民间集资,修建了烈士纪念碑和烈士纪念馆。因大桥烈士革命事迹与醴陵南四区革命活动同根同源、联系紧密,根据省里相关规定,20089月大桥烈士纪念碑和烈士纪念馆统一并于醴陵南四区苏维埃革命纪念馆。现存的大桥烈士纪念碑及烈士陵园为原烈士纪念设施的废址,因此未纳入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范围。

(三)关于网岭六十分烈士陵园修缮管理问题。2022年,根据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工作要求,攸县将丫江桥镇大桥片区的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到网岭六十分烈士陵园;同时考虑到原大桥烈士纪念馆展陈已并入醴陵南四区苏维埃革命纪念馆,网岭六十分烈士陵园已列入当地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攸县已将网岭六十分烈士陵园维修改造、设备更新、环境整治、展陈宣传和祭扫纪念活动等工作纳入当地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正在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我们将督促攸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管护措施,推动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

一是规范零散烈士墓管护。督促攸县对丫江桥片区零散烈士墓进行进一步全面排查摸底,在尊重亲属意愿的前提下做到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对确不具备集中管护条件的,切实加强管理责任和保护力量,严格落实保护管理措施,确保零散烈士墓管护规范有序。

二是加强纪念设施修缮。督促攸县严格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将烈士纪念设施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依法依规明确管理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办理不动产登记、设立保护标志,不断完善烈士纪念设施基础设施,全面落实管护措施,严禁非法侵占保护范围内土地及设施,严禁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着力营造庄重、肃穆、整洁的环境氛围。

三是拓展宣传教育功能。督促攸县加强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日常巡查、管理维护、烈士祭扫服务、烈属帮扶慰问等制度机制,有序组织开展烈士祭扫活动,大力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引导社会各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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