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株洲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6-09 15:33:45 作者:统计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全市商贸流通领域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促销,保障供应,消费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经济呈现出“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
一、主要运行特点
(一)市场总体上“稳中有进”。一是排位前移1位。1-4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04.6亿元,增长11.5%,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1.3和0.2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比一季度前移1位,在七大城市中居第4位。二是增幅较去年同期提升0.2个百分点。三是差距较小,排位前移潜力大。我市社消增幅与全省排位第1位的湘西自治州相差0.5个百分点,与排位第2位的怀化和娄底只相差0.3个百分点,全省各市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并列较多,我市增幅如果提升0.1个百分点,即可前移到第5位。
(二)经营行业上“两升两落”。从1-4月,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统计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1.6亿元,增长10.8%,比1-3月提升2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零售额3.1亿元,增长8.3%,比1-3月提升0.1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零售额95.1亿元,增长14.4%,比1-3月回落0.2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零售额1.9亿元,下降8.8%,降幅较1-3月扩大4.5个百分点。
(三)经销地区上“乡快于城”。1-4月,全市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286.7亿元,增长11.3%,增幅比一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17.9亿元,增长14.5%,回落0.8个百分点。
(四)经销商品上“两升一平一落”。从1-4月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统计看,穿类商品实现零售额7.2亿元,增长0.2%,比1-3月提升0.1个百分点;烧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1.5亿元,增长6.3%,比1-3月提升1个百分点;用类商品实现零售额57.1亿元,增长13.9%,较1-3月持平;吃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0.9亿元,增长30.5%,比1-3月回落1.1个百分点。
二、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基数大。2004-2016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总额增幅一直保持11%-19%的高速增长,2016年基数已高达938.5亿元,按照今年增长12.5%的目标推算,需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17亿元,根据县(市)区社消总额的总量占比,需要分别增加62亿元和55亿元,增幅分别为12.3%和12.6%,分别较去年提升了1个和0.3个百分点,限上法人企业社消的增幅则需要提升更高的幅度。由于社会消费品零售市场基本平稳,不会有大幅波动,按当前发展趋势预计,后几个月全市的增速大致处在11.5%-11.7%之间,要达到12.5%的年度目标,即高出全省年度目标1个百分点,难度非常大。去年我市社消增幅仅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1-4月增幅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所以今年在国家暂无大的刺激消费政策推出的前提下,我市要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可能性不大。
(二)人均高。按2016年常住人口计算,1-4月我市人均消费品零售总额达7584.4元,居全省第2名,仅次于长沙(考虑到长沙是省会城市,外来人口消费多,并且有总部经济优势,人均自然较高),已经与居民可支配收入出现了不匹配现象。2016年,我市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828元、16919元,只增长8.4%和8.2%,居全省第8位和12位,低于社消增幅,而省统计局已经将这两个指标作为核定社消增幅的重要匹配性指标,因此,在现有人口规模和居民收入未大幅提升的情况下,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提升空间有限。
(三)核查严。去年以来,国家和省局对数据的核查力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对增幅超过30%的企业核查更严。省局设置推算公式,根据企业的餐费收入、客房收入、人均消费推算消费人次和入住率等数据,以此判断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去年5月份,省统计局在全省审核了一批住餐企业,包括我市华天酒店、坤龙酒店等企业;其中华天酒店原本平均每月的营业额达2000万左右,经过核查调整后,每月的营业额仅400万左右;其它住餐企业也大都进行了自查调整,所以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住宿餐饮业回落明显。4月份,我市限上住宿业零售额增幅为-22.9%,当月增幅下降非常明显,1-4月累计增幅为-8.8%,影响限上法人企业社消增幅0.2个百分点。
(四)差距大。1-4月,我市县域限上法人企业社消增幅高达24.6%,而城区仅增长8%,但是按照经济发展常识,城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要中心,社消市场肯定是要强于县域,而目前我市县域限上法人企业社消增幅从去年到今年均维持在20%以上,这样高的增幅只会引起国家关注,数据风险不断加大。同时,占比份额最大的天元区(占全部限上法人企业社消总额的30.1%)限上法人企业社消增幅只增长4%,芦淞区(占比为12.4%)只增长7.1%,醴陵市(占比为19.8%)增长23.2%,攸县(占比为8.4%)增长27.8%,县(市)区差距如此之大,影响到省统计局对我市全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的核定。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测力度。重点监测四大行业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对全市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支撑拉动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剖析低增长、负增长的重点企业运营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扶持力度,促进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二)加快限上企业申报进度。各县市区、各相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新增“四上”企业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限上企业培育和申报入统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积极构建消费热点。鼓励企业在做强传统营销方式基础上,通过业务流程再造,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网上营销力度,拓展市场空间;积极构建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信息消费、养老消费等消费项目,促进新型电子产品、智能家电、节能汽车等热点消费,进一步刺激居民消费,从而带动相关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