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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株洲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4-03 10:13:02 作者:株洲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工商业联合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市委书记毛腾飞同志"对标对表落实该项活动"批示精神,结合我市"温暖企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相关部署要求,聚焦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民营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所辖的律师事务所分别组建"疫情防控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队"(以下简称:律师服务团队),充分调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发挥其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法治体检"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克服短期困难,有效防范风险,在依法防控疫情基础上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复工复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服务团队要按照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和全国律协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 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司发通〔2020〕30号)和《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附件3)等文件要求,深入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

三、服务方式

1、开展法治体检工作,可以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值班服务、设立服务点等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远程诊断、在线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扩大服务覆盖面。

2、律师服务团队完成法治体检工作后,对于能够帮助民营企业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审查规章制度、出具法律意见、调处劳动争议等方式提供便捷服务;对不能即时解决的法律问题,应当从专业角度提出合规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健全治理结构,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对涉及法律修改、政策调整及需要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通过司法局向有关方面反映。

3、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对法治体检工作进行调研走访,把握工作动态和工作质量,及时调整服务力量。体检活动结束后,要组织律师开展回头看,跟踪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评估法治体检效果,建立法律服务关系,巩固法治体检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作为,要认真组织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团、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党员律师先锋队和其他志愿律师服务团队等律师服务团队,并可吸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参加,充分调动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市直相关律师事务所按照分组安排(附件1)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

2、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与工商联的工作对接,密切沟通协调,由工商联提供不少于20家民营企业供各律师服务团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3、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律师服务团队开展法治体检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要积极将此次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纳入全市"温暖企业"行动,建立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经常化机制。

4、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要认真做好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数据和典型案例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4月17日前将具体工作安排、服务团队组建和联系走访企业名单(附件2)报市局律管科。5月15日前将工作情况以及成效、经验、问题书面报市局律管科。

联系人:袁弘,联系电话:28685326,联系信箱:2237768@qq.com。

附件:

1、市直律师服务团队"法治体检"安排表

2、各县市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团队"法治体检"安排表

3、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



          株洲市司法局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市直律师服务团队"法治体检"安排表

序号

企业联系人

单位及现任职务

电话

法律服务团组长及联系人

1

齐建湘

湘银投资集团董事长

13907331168

组长:张如泉

联系人:刘畅




2

陈菊香

馨香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

13907332206

3

 

日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3762305577

4

刘述泉

大坪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3907333056

5

郑松献

中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3855188888

组长:王力

联系人:邓子青




6

张季宝

盛世神农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3873303888

7

贾圣礼

经世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3810836655

8

谢成昆

壹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18607335998

9

曹清华

神通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8907338461

组长:侯敏

联系人:刘晓南




10

汤六明

兰天驾校有限公司总经理

13789088888

11

 

天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15873332828

12

李征石

健坤教育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

13762336888

13

王志为

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5973355888

组长:张江平

联系人:郁惠良




14

 

康琪壹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3807331635

15

 

梦蕾娜服饰董事长

13908436948

16

钟若农

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3017116554

17

蒋国卿

三雅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13973376857

组长:李国

联系人:易臻




18

谢一铭

一铭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15200467888

19

刘继文

嘉宏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

13973373735

20

石昊东

蒂尔斯维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15673378333

21

 

湘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8973360000

组长:易露

联系人:齐伏平



22

汤志宇

中国户外广告联盟集团董事会主席

13873333888

23

易晗

云田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18773391848

24

周颖

海联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

13517332505

组长:张超

联系人:陈涛




25

周烨

瑞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15616278888

26

张林玲

埃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18890236639

27

陈年凤

中翔影音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13007462131

28

邱克西

宝中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长

13807333886

组长:扶良胜

联系人:程莎



29

易波

唐朝食府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

13907414598

30

杨友辉

沙坡里农土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13017128829



附件2:

各县市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团队"法治体检"安排表


填报地区:

序号

企业联系人

单位及现任职务

电话

法律服务团成员及联系人

































附件3:

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制定如下指南。

一、做好复工复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宣传解读

(一)做好复工复产决策合法性审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要做好有关部门出台复工复产政策举措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论证工作,落实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政策,当好法治参谋助手。要针对工人返工难、物流运输难、供应链运转不畅、企业资金链紧张、防疫物资缺乏等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突出问题,优先做好交通运输、财税金融、劳务返岗、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政策举措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推动政策跑在受困企业前面。协助党委政府对前期制定出台的对企业复工复产有影响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梳理,对于需要调整清理的,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工作建议。

(二)编制发布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组织律师对与企业复工复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央和地方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出台的支持性举措等进行汇编整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流程法律指引,通过在政府官网、公共法律服务网发布,在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推送等形式,第一时间让复工复产企业知悉掌握。

(三)做好分专题政策解读。针对复工复产企业普遍关心的政策性金融、减费降税、社会保险延期缴纳等政策举措,组织相关专业领域律师撰写解读文章,制作宣讲视频,从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实务指引等方面加强宣讲解读,分专题刊发推送,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二、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四)协助企业依法依规复工复产。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要研究吃透中央和地方政策法规精神,为企业作出复工复产决策把好法律关、政策关。协助企业依法履行复工复产相关程序,对有条件转产各类紧缺应急物资的企业,协助其尽快获得生产许可资质。

(五)协助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员工健康检测、工作场所防控、员工个人防护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好面向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法治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确保企业和员工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按照各地关于企业延期复工、灵活安排用工等规定,及时纠正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用工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提供个性化、多元化解决方案。

(六)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协助企业梳理可适用的金融、税收、社保等支持性举措,准备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和法律审查意见等,推动相关支持举措精准落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推进企业加强产业链协作,为上下游企业开展合资合作、托管经营、承包租赁等提供法律支撑。

(七)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合规管理。协助企业依法开展线上交易,为企业在线谈判、签订合同、尽职调查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生产销售合规管理,特别是防疫应急物资在销售许可、市场定价、产品质量、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等环节的合规管理。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做好试剂药品、疫苗研发、生物医药、医疗设备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许可、转让和打击侵权假冒等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八)帮助企业防范各类法律风险。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合同违约、债权债务等问题,协助做好协商谈判以及合同中止、变更、解除等工作,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做好涉企业诉讼、仲裁案件辩护代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方式,推进案件依法稳妥审理,协助困难企业申请减免诉讼费、仲裁费。

(九)深入开展涉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企业集中区域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引导企业采用在线调解等方式,及时化解物业租赁、劳务合同等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针对部分企业稳岗压力大、重点群体就业难等突出矛盾,及时介入、主动服务,做好心理疏导、矛盾调处等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组织律师通过网上接待、网上办理等方式,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接待工作。

(十)做好重点行业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以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重点企业等,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联系,在争取信贷资金、财政补助以及延期还款、旅游服务保证金退还等方面,提供务实有效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为生态恢复综合治理、重大污染损害赔偿等提供法律服务。

(十一)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贫困劳动力的法律帮扶。主动了解中小微企业面临的特殊困难,帮助企业争取各类扶持政策,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不良征信记录等问题,为生产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开展"法治扶贫",为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劳动力有序返岗提供法律帮助,为农民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就业和劳务纠纷等提供法律援助。

(十二)为企业破产重整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协助已接管企业做好复工申请、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对于生产或者可转产防疫应急物资的破产企业,要积极协调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为破产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十三)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帮助在全球供应链有重要影响的龙头企业和出口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提供开具不可抗力证明、检验检疫、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相关法律服务,协助企业积极应对因受疫情影响引发的涉外诉讼、仲裁。协助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强招商引资合同管理,确保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落地。

三、打造多样化公益法律服务平台载体

(十四)开通"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专区(线)。在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各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平台,开通"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专区(线),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公司、金融、劳动、民商事、刑事等专业领域骨干律师,为企业提供"724"高效权威法律服务,确保线上服务不打烊。

(十五)部署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尽快会同当地工商联及商会等,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主动对接工业园区、工矿企业等,通过远程办公、网络问诊、线上服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法律政策宣讲、法律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精准化服务,助力企业解难题、防风险、保经营、促发展。

(十六)组建律师建言献策工作组。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组建以律师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体的建言献策工作组,向律师行业广泛征集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对网络、热线平台汇集的企业法律咨询信息加强大数据分析,梳理企业反映强烈的普遍问题,由建言献策工作组研究提出立法修法或政策举措建议,分级分层向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有关部门反馈。

(十七)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各地要组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律师志愿者服务团、法律顾问服务团等,向工商企业公开联系方式,开通网络、电话、微信等咨询渠道,随时随地接受企业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十八)组建党员律师先锋队。各地律师行业党委要组建党员律师先锋队,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冲在前、做表率。

(十九)及时发布指导案例。各地要注意收集企业复工复产公益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分行业、分专业整理汇编、定期发布、以案释法,用鲜活生动的案例推动律师服务企业复工复产走深走实走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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