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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株洲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3-23 08:45:16 作者:株洲市司法局 【字体大小:

   

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温暖企业行动的决策部署,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两个毫不动摇"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温暖在实处、温暖在宽处、温暖在高处、温暖在深处"总要求,紧扣抗疫情、促发展两手抓总体部署,突出纾困、减负和赋能三大主题,及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帮助企业强身健体,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为加快株洲形成以动力产业为特征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成为企业发展舒心之地、客商投资首选之地提供坚实支撑。

二、行动目标

通过"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职能优势和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9项主题活动(见附件2),建立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和企业定点法律帮扶机制,帮助解决企业各类涉法涉诉问题,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三、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曹跃良

副组长:夏剑、刘海英、刘文清、周运斌、彭文骅、肖力钧

成员: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律管科,由刘文清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行动措施

(一)全面推进和落实"温暖企业行动40条"分解任务(详见附件1)对照《株洲市2020年温暖企业行动工作方案》,将"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部分第18条举措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科室(部门)。

(二)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详见附件2)一是建立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和企业定点法律帮扶机制。制订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应对挑战、平稳发展的法律帮扶政策,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建立依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热线28221003、市企业法律顾问团热线18507330680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体检等法律帮扶措施。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市级领导联系对口企业安排一名律师,为企业找资金、拓市场、拉配套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安排律师为市领导联系的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开展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完善诉讼与仲裁、公证、调解的有机衔接,全力化解涉企纠纷。三是开展企业法治宣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指导涉企主管部门紧扣企业的法律需求,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宣传,防控法律风险。四是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动员法律服务人员走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经济建设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体检、法律培训等法律服务,提升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五是开展企业法律援助。指导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劳动工资,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类保险金,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加大对投资者法律救助力度,放宽投资者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标准,为投资者投资经营及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引等法律服务。加大对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多方协调、沟通力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六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推动涉企行政执法工作。七是开展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各类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化解征迁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融入到征迁一线和各个重要环节,确保城市更新工作合法有序推进。在产业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下沉各类法律服务内容,实现在企业门口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主动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证据保全等公证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依法及时为企业办理仲裁案件,促进涉企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缓减困难企业仲裁费,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八是牵头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市直单位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九是加强互联网加企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依托"如法网"平台,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为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和律师调解、相对简单的公证事项等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办证提供网络保障。

(三)优质高效办结企业问题。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工作的不同优势,采取"专家会诊"、"线上线下"相结合等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方式,及时受理企业各类涉法困难求助,确保企业相关法律问题或诉求得到合理解释、优质解决。

四、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确定工作责任人,设立专门办公室,在市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做到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推进。

(二)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推进活动的健康开展。各地要加强对开展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情况的汇总整理,并及时、准确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各项主题活动的完成情况,包括进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表彰鼓励,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督促整改,确保全市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健康顺利开展。

(三)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及时总结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中的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上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全面营造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附件:1."温暖企业行动40条"任务分解表

2.温暖企业行动主题活动安排(9项)

3.市级领导对口联系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安排表




                     株洲市司法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温暖企业行动40条”任务分解表

附件2:温暖企业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主题活动安排(9项)

附件3:株洲市2020年温暖企业行动市级领导对口联系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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