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往期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解读

防雷审批减少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1-01-26 08:47:47 作者:株洲市优化办 【字体大小:

政策依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取消15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

【政策干货】自公告之日起,附件部门规章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证明事项涉及的部门规章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发布。

【案例1】2020年4月29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株洲石油分公司环道二加油站”项目工作人员到市民中心办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批。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取消15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要求,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证,验收申报材料由五项减少为四项,做到了为企业办事减负担、增便利。

【案例2】2020年11月9日,“株洲市宸运石化能源加油站”项目工作人员到市民中心办理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审批。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取消15项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公告要求,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证,验收申报材料由五项减少为四项,做到了为企业办事减负担、增便利。

详情可拨打株洲市气象局电话22496806咨询了解。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以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