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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4-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发布时间:2023-04-20 18:18:42 作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大小:

20234月14-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评辐表[2023]7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滴荷线#005~#009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7号

2

株环评辐表[2023]8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滴石线#002~#009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8号

3

株环评辐表[2023]9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滴福牵线#001~#002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9号

4

株环评辐表[2023]10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滴福线#051~#055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0号


5

株环评辐表[2023]11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滴牵线#053~#062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1号

6

株环评辐表[2023]12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都淦线#027~#029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2号

7

株环评辐表[2023]13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团淦线#071~#073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3号

8

株环评辐表[2023]14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下浣线#008~#009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4号


9

株环评辐表[2023]15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下马线012#~014#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5号


10

株环评辐表[2023]16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下齐线#008~#036、110kV下齐云Ⅱ线#006~#017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6号


11

株环评辐表[2023]17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都黄线#012~#013、#018~#020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7号

12

株环评辐表[2023]18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下段线#019~#020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8号

13

株环评辐表[2023]19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220kV竹下线#114~#116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19号

14

株环评辐表[2023]20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220kV古大线#020~#021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20号


15

株环评辐表[2023]21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220kV古滴Ⅱ线#028~#029、#036~#037、#045~#046、#066~#067、#072~#073、#090~#095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21号

16

株环评辐表[2023]22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220kV横滴线#062~#065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22号

17

株环评辐表[2023]23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220kV团滴线#104~#107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23号

18

株环评辐表[2023]24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横旗线#060~#062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24号

19

株环评辐表[2023]25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滴板线#003~#006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25号


20

株环评辐表[2023]26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滴浦线#009~#017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26号

21

株环评辐表[2023]27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滴解线#007~#013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27号


22

株环评辐表[2023]28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株洲供电分公司

110kV都金线#011~#020迁改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3〕28号


23

株环评[2023]14

醴陵洪鑫矿业有限公司

石景冲银矿5万t/a采选改扩建工程

株环评〔2023〕14号


本公示自2023420202342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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