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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8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02 09:10:28 【字体大小:

20248月26日-8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审批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1

株环评[2024]15号

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

中铁株洲桥梁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建设项目

株环评[2024]15号批复

2

株环评[2024]16号

株洲坤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高端纳米硬质合金数控刀具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项目

株环评[2024]16号批复

3

株环评[2024]17号

株洲时代华鑫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聚酰亚胺薄膜产业化项目提质扩能改造项目

株环评[2024]17号批复

4

株环评辐表[2024]9号

大唐华银株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株洲渌口区太湖风电110kV送出工程

株环评辐表[2024]9号批复


本公示自20249220249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国行政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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