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2-17 09:07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株洲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黄河北路152号,邮编:412007,电话:0731-28686759,电子邮箱:xczx2021510@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地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加强政务公开,提高公开实效

1.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对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主动、及时、全面公开,及时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信息、人事信息,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公务活动等各种政府信息。2021年,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在人民网、湖南日报、株洲日报等各类主流媒体发布信息120余条。

2.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加大帮扶政策公开力度,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等资金信息。扎实推进贫困监测、贫困退出、扶贫资金管理等信息公开。

3.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重要的政策文件并进行政策解读。市乡村振兴局主要领导带头分析形势、阐释政策、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全面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培训、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最新政策。

4.完善服务公开。始终将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在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和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将市乡村振兴局职能、权力内容、依据、服务事项等内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二)强化政务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动态信息管理工作。充分依托国家贫困人口监测系统,组织各县市区扶贫部门、驻村帮扶工作队,全市累积识别监测对象4391户11242人。所有监测数据全部实时录入国家贫困人口监测系统,便于政府掌握真实数据,制定准确的、针对性强的施政目标、政策、措施,同时也有利于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知晓政府大政方针,从而在政府领导下增强信心,群策群力。

2.加强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强化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对支出进度慢的县市区,通过采取现场督导、领导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督促督办。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衔接资金监管不严、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未按规定执行衔接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应有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始终保持衔接资金监管的高压态势。

3.加强乡村振兴系统作风建设。深化开展乡村振兴系统作风建设,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学习不够、减少材料和表格报送等10个方面开展整治,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三)加强舆情回应工作,防范舆论风险

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本单位网络舆情,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敏感度高的舆情信息及时上报主要领导。提高舆情回应实效,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坚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防止错误舆论和负面信息的扩散。2021年,我局共处理各类网络舆情交办件6件,办结6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113.56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等部门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丰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网上服务的平台和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服务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加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执行,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加强经费保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完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大重大决策公开力度,积极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针对性。拓展宣传媒介。管理、维护好“株洲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门户网站,高质量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成为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窗口。同时借助株洲日报、株洲电视台、株洲新闻网等媒体的平台,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业务能力。

                                                                                                                                       株洲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