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
株洲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由株洲市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株洲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在打造“三个高地”中走在前列,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奋力谱写现代化新株洲壮美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做好基础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将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预算决算、收费项目、政府采购、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信息等15大类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分类发布,累计公开信息约1万条,让专栏更“专”。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制定了《株洲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株政办函〔2022〕28号),进一步细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实现相关信息“一站式”公开。三是建立“政务公开主题日”专栏。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作用,今年起,在全市推出了“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印发了《株洲市“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政务公开主题日”专栏,先后推出20余个市直单位形式多样的主题系列活动,实行“互动式”公开、“面对面”解读。“政策小推手”和“政务公开主题日”经验被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政务公开与服务》刊物采纳,并推介至国务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市各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在回复信息告知书程序中,增加市司法局事前法律审核把关环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2022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987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数量1件,其中17件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971件已全部按程序办结;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36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制作源头把关,建立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文件公开属性随文件同步审签,落实到文件制发全过程。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栏目分门别类公开各类政务信息,重要政策信息专栏展示,规范政务公开专栏内容目录,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多种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更加方便群众快捷获取信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权威渠道、先审后发,从源头上把控信息内容质量,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及时、完整、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高标准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印发了《株洲市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窗口)建设标准实施方案》和《株洲市政务公开专区(窗口)值班人员管理办法》,按照“五统一”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利旧、便民实用的原则,指导县、乡政务公开窗口建设,督促各市直部门编制政策文件汇编和办事指南摆放于政务公开专区,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形成了全市规范统一、集中展示的政务公开阵地,得到10余家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受到了市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产生了积极影响。二是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和功能。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出台后,做到“一政策一解读”,发布文字、H5、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的解读材料73篇。开展在线访谈6期、调查征集7期,市长信箱受理有效信件6108封,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三是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流程,健全有效的内容保障渠道及机制,对政务新媒体中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低、实效差的账号进行清理整合,同时大力培育政务新媒体优质账号,推广经验做法,“株洲教育”“诸事达APP” “株司小微”“株洲医保”“智慧荷塘”等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优质政务新媒体在新时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中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检查。对各级各部门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每日巡检,及时在工作交流群进行通报,限时整改。二是按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39个市直单位及9个县市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收集、审核、汇总,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向社会公示,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完成年报的发布工作。三是培养政策解读小推手。为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准确理解政策精神、充分享受政策优惠,将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作为试点单位,挑选10余名党员干部、电视台主持人担任政策小推手,结合最新出台的、社会关切的、影响深远的实时政策,以短视频录制、一图看懂等形式进行干货讲解,推出了“政策会客厅””干部说政策”“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政策解读”等栏目,目前已录制发布政策解读系列短视频58期。四是加大考核评估力度。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结合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我市组织开展了全省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调度会,营造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的政务公开良好风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2 | 0 | 4 |
规范性文件 | 184 | 302 | 71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580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83178 | ||
行政强制 | 1767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102.57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19 | 13 | 5 | 21 | 3 | 26 | 98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44 | 3 | 3 | 15 | 1 | 22 | 48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90 | 0 | 1 | 0 | 0 | 0 | 19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 | 0 | 0 | 0 | 0 | 0 | 4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0 | 1 | 0 | 0 | 0 | 0 | 2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5 | 5 | 1 | 0 | 2 | 0 | 18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6 | 0 | 0 | 6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4 | 0 | 0 | 0 | 0 | 6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其他 | 14 | 0 | 0 | 0 | 0 | 4 | 18 | ||
(七)总计 | 903 | 13 | 5 | 21 | 3 | 26 | 97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2 | 18 | 4 | 2 | 36 | 4 | 0 | 10 | 0 | 14 | 3 | 0 | 1 | 0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加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公开思维和理念有明显的提升,但是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法治意识和严格法制审查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还有待进一步纵深推进,提质信息发布内容和数量。
针对上述不足,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督促考核,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加大督促指导、业务培训、评估评议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二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三是优化线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将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与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深度融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