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30 09:47浏览次数:字体:[ ]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主动公开广泛、政策解读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政民互动交流顺畅、平台建设有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根据《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湘政办发〔2023〕11号),将规章、规划、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重大会议、行政决策等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准确分类公开,让专栏更“专”。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制定了《株洲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株政办函〔2023〕15号),进一步做好打好“发展六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助企纾困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全年工作重点和任务,实现相关信息“一站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协调,提高答复的精准度;完善与市司法局的沟通衔接和审核把关机制,做到答复申请依法有据、严谨规范,进一步提升了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3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7件,均按程序办结,回复率达到100%;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2件,法院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栏目分门别类公开各类政务信息,重要政策信息专栏展示,规范政务公开专栏内容目录,以视频、图片、文字等多种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更加方便群众快捷获取信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坚持权威渠道、先审后发,从源头上把控信息内容质量,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及时、完整、准确。2023年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29件,废止规范性文件7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0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高标准打造政务公开窗口。按照“五统一”要求,指导县、乡政务公开窗口建设,督促各市直部门编制政策文件汇编和办事指南摆放于政务公开专区,方便人民群众查阅。二是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和功能。所有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出台后,做到“一政策一解读”,发布文字、H5、视频等多种形式的解读材料117篇。开展在线访谈2期、调查征集9期,市长信箱受理有效信件7299封,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微信公众号共推送76条信息,关注人数11748名,阅读量30万余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建立跟班学习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下发了《株洲市政务公开工作上派跟班学习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有效促进了市政务公开办与各县市区、各部门间的双向互动,实行分期、分批安排全市各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具体负责干部到市政府办政务公科跟班学习。跟班学习人员通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零距离交流”等方式,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理论武装、提高实践运用能力,进一步加强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做好评估迎检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为总纲,高效完成2023年湖南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进行了线上的三轮复核,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督促各单位积极履职,主动开展各项绩效评估工作,将各落实情况作为本年度绩效考核评估的基础性数据,真正做到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9

59

10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3

0

0

0

0

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3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

0

0

0

0

0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54

3

0

0

0

0

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申请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驳回起诉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2

0

0

0

1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公开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缺乏全局、系统思维,公开信息质量不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岗位职责不明,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不够。二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意识不够。从申请类型看,城市房屋建设、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土地规划等信息申请在申请总量中占比较大,部分单位针对群众公开诉求集中,依申请量居高不下的情况未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容易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造成行政及司法成本浪费。

针对上述不足,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公开质效。用足用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方法,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自评自查工作和定期通报,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检查整改常态化。二是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人员和数量大的政府信息,对其公开属性进行重新认定,符合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