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5/12/18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2月17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发展的信心底气,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株洲,奋力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要抢抓中央政策机遇,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更好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5/11/28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1月27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沈晓明来株调研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树牢法治理念,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高水平法治更好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
2025/11/21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1月20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养老服务、重点项目、医养结合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抢抓发展机遇,深化对接合作,大力促进株洲与海南在科技创新、亚热带水果培育、低空经济、北斗应用场景拓展等领域的合作,更好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