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4/12/17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2月16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政府工作报告》起草、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在总结发展成绩中坚定信心,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咬定目标不动摇,全面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2024/12/10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2月9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社保基金监管、消防安全监管、油茶产业发展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2024/11/23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1月22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零基预算改革、城市污水处理、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处置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会议强调,要树牢为民情怀,深化民政改革,优化民生服务,奋力书写民生“幸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