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2/12/25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政府工作报告和2023年计划、预算(草案)等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正明)12月24日下午,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研究2023年计划、预算(草案)等事项。
2022/12/09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2月8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审议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研究污染防治、统计等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着力扩大内需,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2022/12/01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1月30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中共湖南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文旅产业发展、食品安全、自建房安全整治等工作。会议强调,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株洲的磅礴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坚定文化自信自强,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株洲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