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3/11/28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1月27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株洲经开区调区扩区、产教联合体建设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提升金融工作能力。
2023/11/01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0月31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3/10/18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0月17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加快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