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3/09/01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8月31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燃气安全、园区赋权等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环境支撑。要强化忧患意识、防控措施、责任落实,统筹抓好防汛抗旱工作。
2023/08/16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8月15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关于巡视整改问题批示精神,研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为基层减负、通航产业博览会筹备等工作。会议强调,要全力推进科技创新,有效夯实产业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不断放大文化优势,努力开创株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3/07/29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7月28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审议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等文件,研究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等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定不移发展实体经济,不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全面深化改革,扎实做好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双碳”、引才用才、能源保供等工作。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