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房产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0-11 17:12:02 作者:市房产局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加强城市房屋交易管理,促进房地产流通,维护房屋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株洲市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征求意见,决定就《株洲市房屋交易管理办法》举行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6年11月11日上午8:30
二、听证会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株洲市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参与人征集方式
凡有意参加听证的,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直接到市房产管理局401、703办公室报名;
(二)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市房产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现场报名时间: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703办公室(邮编412000)
联系人:刘智艳;电话:28686687;传真:28686960
联系人:唐思琪;电话:28686921;传真:28686921
五、听证会参加须知
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提供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听证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附件:1.《株洲市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听证参与人报名表(适用于个人)
3. 听证参与人报名表(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
株洲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1.株洲市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听证参与人报名表(适用于个人)
3.听证参与人报名表(适用于法人及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