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4/02/08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2月7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株洲工匠日、农业农村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推动株洲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2024/02/01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月30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有关批示精神等,研究重大项目攻坚、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会议强调,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扎实谋划金融领域改革创新,切实增强金融工作能力水平。要始终把安全之弦绷得紧而又紧,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守好守牢安全底线。
2024/01/12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月11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批示精神,研究项目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学深悟,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常态长效,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