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其它领导同志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半数以上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①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② 研究讨论向省政府及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③ 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④ 审议市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⑤ 分析形势,通报情况。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二至三次。
2023/12/31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2月30日晚,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3/12/20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2月19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书记沈晓明在株洲调研讲话指示精神,研究《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现代物流业发展、质量强市建设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11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3/11/28
会议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
会议摘要:11月27日,市长陈恢清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株洲经开区调区扩区、产教联合体建设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提升金融工作能力。